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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wildship。我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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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禁言可以,但是起码要允许进行申诉吧?连申诉都不给,这样是否有失公允呢? I{=Yuc 第二:当时我参加该活动时,没有发现活动规则中有以下字眼:“禁止馬甲答題,一經發現嚴懲不待!! /*MioaQB}p ”,天地良心,本人以个人人格保证!若当时有这点在此,我不会傻到知法犯法的。当时想答案也是想了很久 b7
B|$T, `\f 3Ij, 才全部想到,因为想到题目教难,所以一时恶作剧之心就注册了个马甲再答一次,不信可以查我的马甲注册 'c# }^@G lSc=c-iOv 时间和发言。看看是否我用马甲作了其它的所谓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话说回来,至于是不是后来发现我用 L@Q+H
N 4issj$ 了马甲答题后才加上去的?这个不得而知,谁加上去的自己心知肚明,做人要凭良心,不要以为没有即时截 O&,8X-Ix JfmYr47Pv 图就什么都可以事后去改动。规则可以定,但是凭什么就可以随便改动呢?就凭一个斑竹的身份麽?退一步 D"%> I5 qrHBJ > 来说,若然真有漏洞存在需要更改规则,那么起码都要既往不咎吧,最多更改后的规则谁冒犯了处以重罚, !s:e P>(FCX 相信这个道理大家都应该可以想得明白的。 ;; ;=)'o 第三:本来不想去争取什么,最多再注册一个ID就算了,但是转身想到,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涉及我本人的 QWtDZ> (e0(GOqf4 人品问题,所以特注册一个ID进行申诉,如果我这样注册ID申诉都是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我无话可说。试 %r8;i "lSh4X 问,若然论坛给我主号一个公开申诉的机会,那么我何必再注册ID呢?可能可以用主号以短消息的形式和斑 bc3`x1)\^ na"!"C
s3 竹进行沟通,但是论坛给我一个永久禁言的处理,我不公开说明那就等于默认我是一个卑鄙小人了。 m.<u!MI 第四:请论坛认真调查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还我一个清白。该说的我已经说清楚,反正我是问心无愧的, p}<60O"r$ ?'_6M4UKa 我行得正企得正,我不怕,最多不在这个论坛里混而尔,尽管我是喜欢这个论坛的。但是某些人试问你的良 ~H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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