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塌楼背后的官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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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周刊记者·谢海涛 上海报道 摄影·赵昀(除署名外) Q)Ppx 7) ls/:/x(5d 大片的乌云,压在梅陇镇行西村周家塘的上空,远处的天空有些发亮,风骤然而起,几分钟前还在接受记者采访的罗锦苑居民,一哄而散。 ;JAe=wt^'I ;Y)?6^" 与自然界的风雨相比,5天前,数公里外发生的倒楼事件引发的风暴无疑更为强劲。6月27日清晨5时30分,上海闵行区罗阳路一在建楼盘——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在连日阴雨之后,倒下了沉重的13层的身躯,留下北面高达八九米的土方、南面4.6米深的地下室基坑,以及一名建筑工残损的遗体。这幢被网友戏称为“楼脆脆”的楼盘匪夷所思的倒覆,在全国掀起了轩然大波。 3z5,4ps H9 't;Do 楼盘开发商迅速成为舆论声讨的对象,而随着“莲花河畔”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公司)24名股东名单的曝光,倒楼背后的利益链条逐渐清晰起来:一个身兼梅陇镇镇长助理与开发商第二大股东的人物,在网友的“人肉”之下浮出水面,“阙敬德”一时成为网络曝光最高的名字,他的老家上海梅陇镇行西村罗锦苑一带也成为媒体聚焦的对象。 vKI,|UD&- uQ&xoDCB 7月2日这天傍晚,风骤起。见到记者,一位老年妇女仓促地跑向罗锦苑的家。这位老人,因为儿子阙敬德的出事,而蒙受着沉重的压力。罗锦苑一位居民说,阙敬德麻烦大了。此前,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称,9名责任人已被适当控制。据上海媒体报道,梅陇镇资产公司工作人员透露,总经理阙敬德属于9人之一。 o}NKqA3 55yP.@i9J 与网友的叫骂、业主的懊恼相比,另一种情绪也在蔓延。距罗锦苑一公里外的罗锦新苑,几乎整个小区的居民都在说:“老天开眼了。”他们是莲花河畔景苑的动迁户。 T!/$@]%\7 Z9! goI 在上海闵行区曹建路一带,开工厂的李方(化名),很是快意。最初他没有想到,这一楼盘的倒塌,其涉及方和他关注的上海岳林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林公司)的征地官司,还有着似有似无的关联。他说,大楼倒了,更应该倒的是上海城郊城镇化过程中,集体土地开发时的种种潜规则运作。 A70_hhP (xxJ^u>QC 阙敬德是谁? al"1T- 2o/AH \=2 在倒楼事件之前,罗锦苑居民像绝大多数闵行梅陇镇人一样,几乎没有听说过梅都公司,尽管这个建于1990年代末的楼盘和莲花河畔景苑一样,都出自梅都公司的手笔,尽管阙敬德在整个梅陇镇“小有名气”,他的父母至今仍住在这里。 Fmsg*s7w a_pkUOu6 在事后,随着记者的陆续到来,罗锦苑人这才知道,阙敬德身兼9个公司的法人,长袖善舞,早已打造出一个盘根错节的阙系官商网络。 sG^b_3o)A #xts*{u-# 据知情人透露,出生于1958年的阙敬德,发迹从梅陇乡征地服务所开始。1983年,阙从部队复员后,进入微型轴承厂工作,后靠关系进入了梅陇乡土管所,再转到征地所,曾任征地所所长。在网上,有知情者称,由于征地所有钱,阙时常给镇领导送礼、送车。 8LkC/ .11iulQ 沿莲花南路向南,转至虹梅南路与曹建路交界处,是梅陇镇老政府所在地,征地所就设在这里。1988年,上海批准成立梅陇乡征地服务所。当时的上府办(88)11号批复文件称,“该所成立后,隶属于分管基建的副乡长领导,并与乡基建办公室有机配合,做好全乡征地的日常服务工作,不得自行其事。” |7f}icXKur gNxnoOY 记者查梅陇镇政府网页,获知征地所属梅陇镇政府辖下12个事业单位之一。只是在倒楼事件发生后,镇政府网站上已找不到关于该所的介绍。上海律师张实(化名)称,征地所一般出现在郊县农村,在征地中代表政府与被迁户谈判补偿,协助安抚农民。他说:“这里面油水很足。”
wN*e6dOF Q<78<#I 阙敬德在梅龙镇征地所一直干到2008年,该所曾参与创建以阙敬德为法人的梅都公司、迅豪置业公司。 ;((gmg7, )6!SFj>.O 在阙敬德担任法人的9家企业之中,注册资金2000万元的上海梅陇实业总公司,属于骨灰级的母公司。就记者已有资料了解,该公司至少直接入股5家公司。 43 |zjE wRLkO/Fw 梅陇实业成立于1992年8月28日。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市场经济在中国加快了进程。在上海南面的闵行区,村级经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1993年,15个亿元村诞生,1994年全区村级企业工业总产值已达86.6亿元。而在梅陇,1995年全镇10个村均超过亿元大关,而1992年后的上海,土地批租之潮汹涌而至,房地产已炙手可热,地处上海西南的梅陇地区,在1994年已确定要建成上海市最大的动迁房基地,安置由卢湾、徐汇等旧城改造和当地动迁户。 w0Us8JNGz KsHovv-A 1990年代早期的罗阳路一带,还没有成片的高楼。在如今倒塌楼房的地方,住着张慕村近百户人家。教师张永康和两个已成家的儿子住在张家弄8号,1992年发放农村宅基地时,他建起了二层楼房二间、一间平房和一间灶间,1992年7月把平房升楼;1993年9月,又建一间楼房,楼前建一间平房,1995年11月,楼前平房升楼。 !7}5"j
;A .Sb|+[{ 阙敬德在这种大背景下,涉足房地产业。1995年11月18日,梅陇镇征地所与上海莘闵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组建了梅都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董事长为阙敬德,副董事长王荣铭,董事张志琴。公司成立以后,相继开发了一系列楼盘,在罗锦路111弄的罗锦苑1990年代末建成,销售价格为2600元/平方米,入住的多为来自附近外环线的拆迁农民。 Ebp8})P/~ Q}]Q0'X8 梅都公司的生意伙伴,莲花河畔景苑的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欣建筑),也在1995年成立。在罗锦苑大门的斜对面,一面污迹斑斑的墙上,挂着四方的铜牌,上面写着“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两层的黑顶楼房,墙壁上密密麻麻的性病广告,留有上世纪末乡镇企业的狂野风格。1995年12月12日,上海梅陇实业总公司出资48万元,与上海众欣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12万元,成立了这家公司,法人张耀杰。 G\Sd!'?p .Yh-m 在罗锦苑附近的罗阳路111弄1号,是莲花河畔景苑的物业管理单位——上海迅梅物业公司所在地。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14日,由阙敬德出任法人的上海海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与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豪置业)出资10万共同成立。该公司同样是梅都公司开发楼盘——绿梅公寓、罗锦苑的物业管理者。其法人徐道安,是后来改制的梅都公司24名股东之一。 ,Cx5(
~kU -/FCd( 在阙系公司的子公司中,迅豪置业格外活跃,与罗锦路隔了一条马路。莘朱路莲花南路路口处,一面大幅广告牌从莘朱路968号的院子立起,在世博会图案的背景下,红色的“迅豪置业”格外显眼。 JU"!qXQr D./e|i? 1996年3月27日,阙敬德任法人的梅陇实业总公司出资240万元,阙敬德任所长的梅陇镇征地事务所出资960万元,成立了由阙敬德任法人的迅豪置业。迅豪置业所在的莘朱路968号,成了阙记多家公司注册所在地,其中包括梅都公司。这之后,迅豪置业小试牛刀,先后入股后来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建筑商、物业管理单位。 W_M]fjL. C~6aX/: 1997年5月22日,上海莘闵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退出梅都公司,迅豪置业挟资240万元进入;1998年9月14日,迅豪置业直接入股迅梅物业;2001年5月28日,出资100万元,迅豪置业入股众欣建筑。 b7"pm)6 股东的来历 A03PEaZO }*?e w 在梅都公司的发展中, 2001年是一个分水岭。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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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2月5日,梅陇镇政府向闵行区政府请示,请求批准梅都公司改制。据梅都公司当时提供的方案,主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兼营建筑材料、物业管理、装潢材料等,公司本部员工24人,资产性质为梅陇镇集体资产。 0w(<pNA 'kYV}rq;l 该方案称,2000年9月30日,经上海东安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梅都公司总资产7664万余元,总负债近5440万元,净资产为2224万多元,上述净资产产权归原投资单位梅陇征地所和迅豪置业所有,由张志琴等24名自然人出资置换。 *]F3pP[ 3>?ip; 在方案中提到,由于梅都公司开发绿梅基地坐落于淀浦河边上,其中北幢建筑有9449平方米在绿带内,存在拆除损失的风险,该平方米评估价格为1485元,全部损失面积为1403万多元,经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与梅都公司协商,实行25%的折扣,折扣价值为近351元,实行折扣后的净资产为1873万元,根据区委99(21)号文的政策规定,若一次性付款实行15%的优惠,置换价为1592万元,其中梅陇镇征地所收回1273万元,迅豪置业收回318万元,均上交上海梅陇实业总公司。 2Ie50U lOZ.{0{f, 2001年3月26日,梅都公司实施改制,法人、董事长张志琴,董事阙敬德、沈国才,经理张志琴。公司注册800万元,阙敬德出资120万元,张志琴出资515万元。2009年3月,注册资本增至1800万元。 7p2x}[ .\ 9]hc{\ 倒楼事发后,梅都公司的24名股东被披露出来,多名股东的政府官员身份,招致激烈炮轰。其中,张志琴在梅陇镇人民政府工作;阙敬德为梅陇镇镇长助理,何斌隶属梅陇镇土地管理所,张锦梁为梅陇镇征地所所长;沈辉在闵行农业综合执法队、动物疾控中心;唐学诚,梅陇镇征地服务所。 {Y\hr+A LfF<wDvXf 其中,张志琴与阙敬德有颇深的渊源。张志琴与阙敬德有着相似的经历,1978年入伍,1982年退伍,1983年进入微型轴承厂工作,1987年调入征地所工作,后任征地所会计。 Lmj?V1% V X'iki4 而众欣建筑的改制是在2004年3月31日,经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公司总资产1579.7万元,负债1530.9万元,净资产48.8万元。扣除各种费用及15%优惠后,实际置换额32.8万元。同时应对迅豪置业的利润10万元,由其收回。2004年7月5日,公司原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张耀杰(占90%)、夏建刚(占5%)、陆晓云(占5%),注册资本为600万;2005年,公司注册资金改为2100万元。 ,=K!Y TeVl W.H_G.C%
对于上述改制,曾有媒介评论员指出,从披露信息可以看到,梅都房产在改制过程中,基本上是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关联人士操作控制,这些人最终又成为改制的直接受益人。这种现象即便不算违法腐败行为,也该被看作是一种不规范操作。 m*["
M0_K%Z(zaR 知情人士分析,通过改制,阙系公司打通了官商之间的自由转换通道:时任征地所所长的阙敬德和现任所长张锦梁,以政府的名义出面协助拆迁,阙敬德出任法人或为股东的开发商、建筑商、物业管理公司紧随其后,形成了一条龙式运作,左右逢源。 "I_3!Yu '!En,*'IS 而莲花河畔景苑的运作,似乎证明了这一点。根据2003年上海有偿使用地块一览表,《东方早报》记者获悉,“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土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梅都公司以不到604元/平方米中标,而同期另一块闵行地块的楼面价格为1929元/平方米。 n>! E ] EStHl(DUPq 更深的网 x)V.^- \Lh,dZ}d 而阙系公司网络并不止于此。7月1日,有深喉向上海报纸《每日经济新闻》报料,称阙敬德为9个公司的法人(名单见p22页)。《南都周刊》记者调查后证实了该说法,阙系公司入股关系,纵横交织,有如蛛网。 [[TB.'k Sgr<z d'b 庞杂的公司网络,便于阙敬德的企业运作,似乎也验证了他的人脉资源与活动能量。一位知情人士称,,阙敬德在当地“水很深”。 pk"JcUzR @*_#zU#g 2002年,“(检察机关)对原梅陇征地服务所所长阙敬德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追缴赃款赃物及挽回经济损失1327万余元”,而其后,阙敬德似乎并未受太大影响,2003年,获得“闵行2003年度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先进个人”;2007年,他被先后任命为“闵行梅陇镇动拆迁指挥部”副总指挥、沪杭磁浮工程建设(上海段)闵行指挥部梅陇办公室工作组组长......倒楼事件后,知情人士曾托朋友向闵行纪委系统打听此事,被告知不要插手。 b6g,mzqu V ;>{-p 拆迁中的奥秘 LscAsq<H< ir/ 2/
E 在倒楼事件之前,阙系企业网络的运作,在当地如潜规则。而对于外界来说,似乎只有从相关冲突中才可看出一点端倪。 >,1'[)_ ,riwxl5*E/ 6月29日,听到倒楼的消息,李方还在外地出差,他后来才反应过来,他所关注的岳林公司,在官司中遭遇的开发商及其背后的力量,其运作的结构模式,似曾相识。 -?@$`{-K >%d]"] 李方透露,1999年8月31日,从外地前来投资的岳林公司, 在梅陇镇曹中村看中了一块地,想在上面开厂。李方说:“那里原来有一个将要倒闭的工厂,大概12亩地,属于建设用地,上面有些房子。当时,房产证还没有办。” =m-_0xo Ya=QN< 很快,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曹中村金都路南泮生产队43丘(现金都路1036号 )地块上,现有及今后由岳林公司出资建造的建筑物,由曹中公司转让与岳林公司,并由曹中公司负责办理转让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过户手续。 g]jtVQH']
i 0L7`TB 当时转让面积为:现有房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场地面积8534平方米,转让金为90万元;场地使用权转让金为:分50年支付,每亩每年1万元,每5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 hW/*]7AM^ Gt- -7S 2001年7月21日,曹中公司从倒闭的工厂那里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却是办到了自己名下。那是属于集体工业用地的红色权证,办好以后,按当时的情况可以过户。此前,岳林公司一直按协议支付转让金,但对方一直没有办理过户。 J"[OH,/_ Jbs:}]2 2003年4月1日,岳林公司到闵行法院起诉,法院调解认定,上述房屋产权归岳林公司所有。执行中,因曹中公司未能履行义务,法院根据申请对上述房屋查封。 fpoH7Jd V &I d^n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2004年6月,该土地被闵行区政府征用,由上海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这家公司,由上海梅陇莲城置业与阙敬德任法人的上海梅陇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而该项目的拆迁实施单位为上海申鸿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公司,该公司总经理朱文平,与上海梅陇莲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同名。 l:faI&o.@ a>s v
据李方透露,2005年6月底,梅陇镇征地所副所长唐学诚来找岳林公司,问其对拆迁有什么想法。岳林公司称,想要一个安置的地方。 V&GFGds sU{+.k{ 岳林公司没想到,几天后,闵行法院就来了传票。这是2005年7月6日,曹中公司起诉称,根据《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原协议书应属无效。后来该公司撤诉。 z<@$$Z=0UF %zX'u.}8# 2007年5月8日,曹中公司再告岳林公司,要求判令解除该协议书。2008年11月20日,闵行法院判令解除该协议。岳林公司向上海一中院上诉. )rj.WK. BNzL+"W 在官司的进行中,岳林公司发现,2006年6月15日,曹中公司通过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声明位于金都路1036号的集体房屋土地使用证遗失,上述房地产权证作废,补办不予生效。6月29日,曹中另行提供另一处房产担保,申请解除对上述房子的查封,6月30日,就注销了1036号的6幢房子,其中一幢由岳林公司所建。而这些在文件上已被列为倒塌、拆除范围的房子,至今还在正常使用。 \ iP[iE= So!1l7b “为什么要把房屋产权证注销,把房子注销?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上有产权,就不能出让;拆平以后,才能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关心该案的律师张实称,注销房屋产权证的直接受益方,就是开发商陇兴公司。这里存在着恶意串通的嫌疑。在该案中,存在着太多的利益相关方,曹中公司是梅陇镇的村办企业,开发商陇兴公司,属于阙系公司,征地所又代表政府。张实分析,曹中公司上告的根本目的,让人怀疑是要使合同无效,等于以房地产转让纠纷,免除给岳林公司拆迁的补偿。 EB\z:n5 $SXF>n{} 深夜强拆 Ke,-8e#Q 2RM1-j
($ 张永康和梅都公司的纠纷,也是发生在2005年。 A"9aEOX-?i +>I4@1qC-| 这一年4月15日,他看到梅都公司在张慕村贴出《告居民书》,才知道自己的家已列入动迁范围。此前,村里并没有开过会,通知这一事情。 rJNf&x%6 W#??fae 此后,是漫长的拆迁谈判: 8vUP{f6 { UayRT#}] 2007年1月,张永康家的房子被梅陇镇土地管理所认定,有效建筑面积为442.38平方米。张永康后来讲,闵行区评估公司重估其家总面积有630平方米,除去闵行区城管拆除的53平方米违章房,张家有效建筑面积在580平方米左右。 5^%^8o 2$3BluK 因为有两个儿子,张永康提出要求按两户安置,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而按拆迁基地补偿安置方案,可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 Mzb_o2^( ([$F5
q1TR 2007年5月8日,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向其发出《房屋拆迁裁决书》,要求其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7日内搬离原地址。而据上海律师张实介绍,商品房拆迁,一般不应由有关部门“裁决”。 _I'O4s1S R>Zn$%j\ 2007年8月8日,闵行区政府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8月14日,闵行房管局再次发出通知,决定在通知送达之日15日后,强制拆迁。 4.VEE~sH$ AM Rj N; 2007年9月20日下午,在梅陇派出所李振华的联系下,张慕村村委会主任张金高和梅陇镇拆迁办王爱平到张家,商量动迁,当时没有达成协议。张永康表明自己的态度,一次谈不拢,还可协商解决,不希望发生强拆等不愉快的事情。 X>Xpx<RY! <v{jJ7w 据张永康回忆,王走后,张金高留下来谈了两套方案,都是分给张家5套房子,并要求张家在9月21日上午8时以后,到张慕村给一个明确答复。张永康回应说,到时一定到村里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0za]x 89 SsS b 但是,9月21日凌晨2时, 张永康睡梦中被惊醒。他发现,一批头戴钢帽、身穿迷彩服的人,架了梯子从一楼的平台上爬上来,用铁锤铁棍把门窗砸破,从窗子里跳了进来,他的家被上百人包围了。然后是,两个大汉提一个人,把他们从被子里拉了出来,男女都不准穿长裤,用被子裹起来,叫他们下去。稍有反抗,就打。 dxASU|Yo9 }]?RngTt 接着, 什么东西都不准拿,连袜子也不准穿,眼镜也不准戴,像押犯人一样, 张永康和家人被押到了车上。在车上, 他看到原来还有警察,没有佩戴警徽,车子开了几分钟后,他们被押到了罗锦新苑六号楼601室。在这间空房子里,他们被要求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房子里有20多个警察和协警,看着他们一家五口人。 }1$8)zH xds"n5 张永康的老伴因受到过度的惊吓,手脚发麻、抽搐,儿子强烈要求送母亲到医院,但遭拒绝。后来看看张母实在不行,这群人通融送张母到大华医院。 jCa{WV:K} 0+S:2i/G 直到9月21日12时30分左右,镇里一位当官模样的人对张永康说:你们的房子强拆好了,家里的东西,公证处也给你们公证了,给你们搬到6号楼上了,房子给你们4套,现在可以出去了。 "4r
5 n8 K1eoZ8=! 在张永康房子被强拆的时候,村里还有14户还没有拆,后面有四五家人家乖乖地签字搬走了。到2008年3月,还有3户没有拆。张永康了解到,在93户人家里,有5家被强拆,其中两家是半夜强迁。 heh!cDK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