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买官后大肆卖官
0
日前,涉嫌报复陷害举报人的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被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历时一年多的侦查后,检方正式以涉嫌报复陷害、受贿两项罪名起诉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 ]((Ix,ggP ?e. Ge0& 2008年3月13日凌晨,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非正常死亡,他因举报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被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拘捕5个多月。 EW:tb-%`
TB@0j
;g 李国福非正常死亡的事件经中国青年报独家报道后,引起了安徽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两会期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报纸刊发当天,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他本人当即作出重要批示,先后派出3个调查组调查此案。 'WC>
_L 'PBuf:9lN 然而,在安徽省联合调查组调查期间,中国青年报的报道遭到当地媒体的攻击,称中国青年报“妖魔化阜阳”。 z
K +C&X CU7WK}2h2C 2008年6月上旬,张治安被安徽省联合调查组带走,7月31日,张治安、汪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逮捕。 s;9>YV2at =rB=! ; 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侦查起诉可谓一波三折。在检方侦查期间,曾延长审查起诉期三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三次。最初,该案件由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该检察院曾以涉嫌报复陷害罪起诉张治安,但被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后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件直接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Bw`7ND}&
W7
.Y`u[ 今年6月25日,芜湖市检察院正式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_L:W1[ l)m]<EX 区委书记写举报信自己查处 P>wDr`* 0]._|Ubn6) 检方起诉说,经审查查明,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罪,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案也一同被提起公诉。 $}TK,/W it\U+xu 芜湖市检察机关查明,2007年8月,张治安收到阜阳市人民政府秘书肖华擅自截留转交给他的一封举报信,举报信内容是关于他受贿、卖官、违法乱纪等行为。 M
`=bJO: ^G*zFqa+` 张治安分析认为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其后,张治安要求时任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加大查处李国福案件的力度。 ET
1>&l:. ui[E,W~ 检方说,8月20日,在得知李国福案进展不大,张治安严厉斥责检察长汪成,并以撤免其检察长职务、卡其单位经费相威胁,要求汪成每天汇报查处情况,并告知汪成,李国福就是举报自己的人。 VGPBD-6) qVidubsW 8月22日,张治安搜集、摘抄举报人李国福的来信和其他人民来信,编造名为《特大举报!!!》的举报信,安排工作人员把举报信邮寄给阜阳市、颍泉区的司法、党政机关负责人。 Shm$>\~= ?vd_8C2B 为了确保自己能签批查处,张治安还安排给自己邮寄一份。同时,他还安排李国福昔日同事编造李国福经济问题的材料。 l"ZfgJ}W Wi5rXZS 作为区委书记,张治安把他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他随后将举报信中关于李国福所谓雇【www.canton8.com不良信息过滤】人的材料交由颍泉区公安局局长查处,安排颍泉区纪委书记、人事局局长等人调查李国福受贿等其他问题。 dm+}nQI\ 乌纱帽掌握在张治安手中的汪成坚决贯彻了张治安的指示,数次召开会议,以绝对的权力压制了不同意见,最终达到立案目的,对李国福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立案,并对李国福采取了强制措施。 #zL0P>P'a KBO{g:" 由于李国福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不符合关押条件,阜阳市看守所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但被汪成拒绝。 j0eGg:: yE6EoC^ 检方说,8月26日,检察院抓获李国福,并搜出举报张治安的材料。为达到重判李国福的目的,汪成还建议张治安责令公安机关查处李国福伪造公文、印章问题。 ]%4rL
S P\3$Y-id 此后,颍泉区公安局“成功”侦破此案,并移送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委员会的会议上,汪成再次压制不同意见。3月4日,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对李国福以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诉。 :9=J=G* Q
6)5*o8n 3月13日,李国福在接到颍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后非正常死亡。 ;#>,eD2u iax6o+OG| 4月8日,颍泉区人民法院裁定对李国福案件终止审理。 F\H^=
P Z`9yGaTO 据李国福家属介绍,9月16日,他们接到通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鉴定李国福为机械性窒息死亡(缢死),检方告诉家属,李国福是自杀身亡,直到今年春节后他们才收到鉴定书。 KkF3E*q\H Y2B",v" 芜湖检方的起诉书说,经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调卷审查认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国福涉嫌贪污94.3万元、受贿11.15万元以及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除了受贿5.9万元可以认定外,其他均不能认定。 v)
VhR2d3 </%n:<z4 检方同时认定,张治安、汪成报复陷害举报人李国福近亲属,两人商议,不能放走其妻袁爱平、女婿张俊豪,安排纪委对两人“双规”,在阜阳市纪委未予批准的情况下,张治安安排汪成给公安局发《检察建议》,建议对袁、张二人以所谓帮助毁灭证据罪和窝藏罪进行查处。 yE80*C~d Og8'K=O# 2008年1月30日,颍泉区检察院以张俊豪犯贪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赃罪,以袁爱平犯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 |fd}B5!c >@T(^=Q 直到张治安被逮捕后,颍泉区公安局和检察院才撤销了袁、张二人的案件,不予起诉。 uQYBq)p| |9D;2N(&! 检方认为,张治安身为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李国福及其亲属实施报复陷害,汪成与张治安共谋,滥用检察权、假公济私,违背事实和法律,违法办案,两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导致举报人李国福自杀死亡,犯罪情节严重。 WL6p+sN' w{HDCPuS 买官的张治安大肆卖官 3H'+7[~qH m$U rY(6d
有过行贿买官经历的张治安对受贿十分懂行,把当初的投入以数倍收益收回。 {Y p;R 82q_"y>6 曾因牵出行贿者最多而闻名的阜阳获罪官员张华琪,在其判决书中,确认了张家4人参与行贿的事实。在对张华琪的庭审过程中,张治安行贿金额中有10万元被法院认定为张华琪索贿,张华琪在法庭上说:“请你们问问我的前任,也可以问问我的后任,在颍上,有哪一任县委书记敢向张家‘索贿’?” ! 54(K6a[ dl
%KD8 检方查明,被告人张治安于1994年至2007年间,先后收受索贿52次,收受王家山、周文礼、李炯等30人贿赂共计351.7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vA(')"DDT 9W~3E^x 仅王家山一人,张治安就先后3次索贿110万元。 jl:dKL@ _]Ei,Ua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了解,王家山是张治安的同村老乡,两人是哥儿们关系,正是收受了王家山的巨额贿赂后,王家山得以承揽了阜阳白宫、皖西北商贸城、生态园等颍泉区的重大工程项目。 |iJ+e -_R ?Ww\D8yV& 在皖西北商贸城项目建设中,张治安完全信赖王家山,逐渐疏远了“昔日功臣”李国福,致使两人反目成仇,最终一人死亡,一人成了阶下囚。
"?y
u^ qDPpGI-Y2e 和众多贪官一样,重大工程项目是张治安捞钱的好机会。 Ijs"KAW
? o YZmz 检方查明,张治安收受阜阳市国安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士杰40万元,为其在皖西北商贸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颍上县第二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王家付26万元,王家付成功承建张庄学校教学楼工程和谢桥镇影剧院工程;收受颍上县天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兰草23.5万元。 ti)4J2c,8 R8uiLZd 虽然阜阳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张治安和众多领导一样,对房地产业的发展情有独钟,大力推动房地产业发展。当然,其中的利益自然相当可观。 qZ8V/ yzml4/X 检方查明,张治安收受阜阳市环球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潘政祥30万元;收受阜阳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春风30万元;收受阜阳市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施国伦10万元。 BUozpqN} ~H0WHqcy 张治安卖官也很在行,从国土局长、财政局长、卫生局长、镇党委书记一直卖到了区委常委、副区长等重要岗位,卖出了14顶乌纱帽。 5nhc|E)C G#~6a%VW 张治安收受颍泉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周文礼3万元,帮其扶正;收受李炯4万元,帮其当上颍泉区副区长,收受颍泉区区委办公室主任孙亚3万元,帮其坐到了区委常委的位子;收受史云龙两万元,让其从副区长担任了区委常委;收受赵玲1万元,让其任颍泉区政协副主席;收受陈砚1万元,让其担任颍泉区总工会主席…… Lh M{d 6E
eU
iLd 利用张家在阜阳的权势,张治安还插手老家颍上县的卖官活动,收受颍上县盛亚两万元,帮其坐上颍上县副县长职务,收受闫涛25万元,为闫涛担任阜阳冠颍食品厂厂长、阜阳饭店总经理提供帮助。 BwN>;g_ gkN|3^ 检方认为,张治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干部提拔、人事调动等事项上牟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情节特别严重。 aJ"Tt>Y[.~ 张俊豪被无罪释放 09RJc3XE9 z+J4XpX0, 受审期间家破人亡 -bq\2Yc$] XP$ 1CWI 2009年4月1日,在愚人节这天,张俊豪终于昭雪! SLiQHWw*J *Y2d!9F}Sa 2007年8月26日,他因岳父李国福举报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被报复陷害,以涉嫌贪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三项罪名被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拘捕。 4/rdr80 HKr6h?Si^ 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身为团委书记、前途看好的张俊豪经历了他人生最大的变故,岳父李国福莫名死亡,父亲过世,和岳母一家反目成仇,与妻子离婚,牢狱之灾造成他身患心脏病和前列腺炎。 &>!WhC16 F> F&+63Q- 截至目前,张俊豪仍然不能上班,在家养病。 'yWv @) -/s2' 2007年8月26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抓捕李国福时,带走了给他开车的女婿张俊豪。 @Lj28&4:< cX64 X 在时任区委书记张治安的授意下,张俊豪在宾馆里被关押34天,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的人员轮流审讯,逼迫他交代李国福的问题。 b;[u=9ez A#"AqNVWv 9月29日,颍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刑事拘留张俊豪。 &
f\ng{ Q\>Kd
N{ 张俊豪涉嫌的贪污罪源于他兼任伍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计工作期间,其妻怀孕在家,身为颍泉区伍明镇团委书记的张俊豪受镇领导指派兼任了其妻工作。检方指控说,在帮忙期间,他贪污公款22239元。 4~G++|NQ x{B%TM-Ey 该笔款项是单位的小金库,尽管张俊豪向法庭提供了账目清单,花费项目几十元、数百元不等,并有相关证明人,但检方没有采信。 o~Im5j],* mh4NZ @; 张俊豪的哥哥说,办案人员曾多次骗张俊豪写信给家人替他交2.5万元给检察院。 bB^SD] }C D/jS4'$vA 2007年11月13日,张俊豪被检方移送法院审查起诉,当即被退回补充侦查。 @'K+ k($N_XlE 2008年1月28日,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俊豪犯贪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三项罪名,律师于孝兵依法作了无罪辩护,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D;VFMP =a_B' ^`L 3月13日,李国福离奇死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该案一度停顿。 }tIIA"dZ 0 w"&9+kV 2008年4月中旬,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往阜阳采访,颍泉区人民法院院长曾当着记者的面与张俊豪的家属谈判,劝说张俊豪认罪,上缴2.5万元“赃款”,答应判缓刑,并能保留工作。 4YVxRZ1[3 R ks3L 在李国福死亡案件曝光后,尽管面临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张治安还是指示颍泉区人民法院尽快办理此案。5月14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俊豪犯贪污罪判处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包庇罪判六个月,合并执行一年零六个月。 h4x RRyK
]0HlPP:2 本报报道引起安徽省有关方面的重视。张治安被检察机关带走,该案逐渐出现转机。 0% @Y#{[@Hp% 2008年8月12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律师作无罪辩护。 ypuW}H%` sQT0y(FW 两天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包庇罪不成立,贪污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4g.y$ nl 7=Nhh 开庭时,得知张俊豪患了心脏病和前列腺炎,法院对其取保候审。 !V=s^8nj <tEN1i 回到家中的张俊豪遭受了更大的打击,父亲去世,与岳母一家反目成仇并最终与妻子离婚。 &&
}' /&>6#3df- 在张俊豪的要求下,2008年11月24日,该案异地审判,被指定由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HDyus5g
CapWn~*g 2009年4月1日,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经本院审查并经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颍泉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张俊豪不予起诉。 W@^O'&3d H1,;Xrm 张俊豪终于昭雪。 !9l
c6W =$B:i>z< 一件以“莫须有”罪名立案的刑事案件,历时一年半才终于终结。 H\f.a R= e1dT~l “维权之路太艰难了,维权成本太高了!”张俊豪的哥哥说。 5o~
;0K] 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的四大疑问 [Hn4&PET >
dJvl | 尽管阜阳“白宫”案费尽周折,多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但起诉书还是引起了被害人李国福的家属和诉讼代理人的强烈质疑:这份起诉书能否让张治安报复陷害罪成立?张治安在案件侦查期间被保释的原因是什么?李国福举报的内容是否一一查实? Z[baQO /x6,"M[97 疑问一:张治安是不是李国福案的始作俑者? NU*6MT4 <Gy)|qpK[ 起诉书说,张治安分析认为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其后,要求时任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加大查处李国福案件的力度。 D]9I-| -Fodqq@, 起诉书的这句话引起了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的质疑:难道在此之前,李国福已经被颍泉区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了吗?他到底是因为什么问题被调查的?如果该事实存在,那张治安并不是李国福案的始作俑者,所谓的打击报复的主观性将大打折扣。 f$x\~y<[ |wKC9 O@% 疑问二:对于检方认定的李国福受贿5.9万元的事实,王振宇质疑:检方不经过实际调查,怎么能仅仅依据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来认定李国福5.9万元的受贿事实呢? CQo<}}-o r^?Q o
如果该事实成立,那就意味着张治安并非打击报复,而是李国福确有犯罪行为,他的报复陷害罪将不成立,而是依法办案,检方实际上是在为张治安开脱罪名。 ?~e 8:/@ Uk u~"OGC “一个程序违法的调查结果怎能采信?”王振宇说,对于司法来说,程序不公正必然导致结果不公正。 g/b_\__A @)>9l& 疑问三:起诉书没有详细介绍李国福的举报信内容,王振宇对此质疑说:他到底举报了张治安的哪些罪行?这些罪行是否一一查实?李国福举报的问题是否和张治安现有罪行相符?这份举报信只有李国福和张治安、汪成看过,其家属均不清楚,难道检方没有查获这封信吗? Qwn/
, qV$\.T>x 据李国福在北京亲戚处存留的一份举报信显示,这份题目为《数千农民在流泪,万亩良田被糟蹋》的举报信,列举了张治安的六项罪名:一、欺上压下,无任何审批手续强行征地万余亩;二、藐视法纪、顶风作案,拆除一所小学建成美国白宫样式的新大楼,耗资巨大,而且是“三无”违章建筑;三、滥用土地,以土地换黑金,用耕地建别墅群;四、挪用资金,2005年至2006年,张治安在生态园内建了一个高尔夫球场、跑马场和吃住游乐为一体的别墅区,所用资金基本为他挪用水利资金和教育资金的2000万元…… A0SEzX({[ Z-RgN 疑问四:起诉书说,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接手侦查张治安案件时,又发现被告人张治安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2009年3月2日对其受贿犯罪事实继续侦查。 ZJ9J*5!C l@FPTHq 令人惊讶的是,就在11天后的3月13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治安取保候审。5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张再次被芜湖市人民检察院逮捕。 ^D(N_va< ZZf-c5 g 王振宇质疑,在侦查期间,张治安为什么会被取保候审?是什么原因被取保的?这种情境下取保候审是否给了他充足的时间去串供? :7t~p
&J 6@-VLO))O 检方说,案发后,被告人张治安的亲友代其退出了全部受贿款。 Y!LcS48X d v@B-l; 由此留给更多人的一个疑问是,其亲友是如何得知张治安受贿的对象、次数和数目的?除了个别大额索贿是由其亲友保管外,更多的是张治安在办公室等地秘密收取的,毕竟,受贿这样的事一般不会有更多的人知道。(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