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肥牛肉于2009-11-12 11:36发表的: [; bLlS, 14種非正常上訪行為 'AU!xG6OQ .......
引用第3楼wildduck于2009-11-12 11:52发表的: oT'XcMn XN Y(@ y\:2Re/*Jt 这14種非正常上訪行為本来就是违法违宪的活动,当然应该取缔. 'nul{RE* 深圳市政府没错波.
引用第7楼山顶于2009-11-12 22:21发表的: sU`#d 以上14种成日见啦!最紧要人多,边有甘多人被拉去刑事拘留甚至勞教,重罚?边度见过!